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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張三於某學校游泳池內裸泳,經管理員制止仍不聽勸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得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有關本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其追究時效為三個月
(B)應由地方法院簡易庭負責裁定
(C)張三如不服處分,得向地方法院簡易庭提起聲明異議
(D)其執行時效為六個月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u-Tung Hsieh 國一下 (2014/11/04)
追究時效為兩個月.....看完整詳解
9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6)

張三的行為違反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3 條 第2款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83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3 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A)其追究時效為三個月


不正確


罰鍰、沒入、申誡、拘留、停止營業、勒令歇業的追究時效:皆2個月

 

過了追究時效2個月,警察機關不得詢問、處分、移送


但警察機關得調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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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fan0527 大二下 (2021/06/12)
查本題,依社維法第43條第一項第1款屬專處罰鍰之案件,於訊問後做成處分書,不須移轉簡易庭裁定。
而第二項第6款為處分書之救濟事項:不服處分書者,應於收受處分書五日內,以書面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聲明異議。
11F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7/05)

我的見解:

AD選項的內容錯的離譜(數字就是一翻兩瞪眼的東西)

B選項只罰錢,小事交給警察來處分

所以C選項是對的,但嚴格講C選項 也有瑕疵,少了這段話「經原處分警察機關(參考下面55條)」

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5 條

I.被處罰人不服警察機關之處分者,於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5日內聲明異議

II.聲明異議,應以書狀敘明理由,經原處分警察機關向該管簡易庭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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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張三於某學校游泳池內裸泳,經管理員制止仍不聽勸阻,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