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三四等◆中華民國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機關
(B)不服公務員懲戒議決,不得提出上訴
(C)懲戒處分影響人民服公職權利
(D)懲戒處分之審議應符合正當法律程序


答案:A,B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珍惜時間 高三下 (2017/03/08)
解釋字號:釋字第 396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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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variyun 大四上 (2021/08/18)

公務員懲戒vs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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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林老師的音樂教室 大二下 (2021/09/10)

現在改成懲戒法院嘍要注意

17F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高二下 (2021/09/20)

修法後 B改成一級二審 要注意!!

 本次修法除配合實務運作現況修正相關規定外,另有6大重點:「改制懲戒法院」、「建立一級二審制度」、「強化懲戒實效」、「採行公開審理」、「兼顧公務員權利保障」、「修正再審程序」,簡要分述如下:

一、改制懲戒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事項,屬於司法權之行使,並由憲法上之法官為之,其機關組織與名稱自應採取法院的體制,因此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委員」等名稱,分別修正為「懲戒法院」、「院長」、「法官」,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二、建立一級二審制度

       本次修法將公務員懲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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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