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關於公務員懲戒制度之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非屬司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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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高二下 (2021/09/20)
修法後 B改成一級二審 要注意!! 本次修法除配合實務運作現況修正相關規定外,另有6大重點:「改制懲戒法院」、「建立一級二審制度」、「強化懲戒實效」、「採行公開審理」、「兼顧公務員權利保障」、「修正再審程序」,簡要分述如下: 一、改制懲戒法院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公務員之懲戒事項,屬於司法權之行使,並由憲法上之法官為之,其機關組織與名稱自應採取法院的體制,因此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改制為「懲戒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委員」等名稱,分別修正為「懲戒法院」、「院長」、「法官」,並設「懲戒法庭」專司審理公務員懲戒案件。 二、建立一級二審制度 本次修法將公務員懲戒案...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