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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關於民事訴訟之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
(B)須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始得提起
(C)上訴人至遲應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提出上訴理由
(D)如上訴人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理由,法院應先命補正而未據補正後,始得以裁定駁回其上訴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葉玉琴 大二上 (2011/10/03)
第 471 條   上訴狀內未表明上訴理由者,上訴人應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內,提出理由 書於原第二審法院;未提出者,毋庸命其補正,由原第二審法院以裁定駁 回之。 被上訴人得於上訴狀或前項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 小一上 (2019/03/29)
所以 就是

上訴G3:

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叫你補。

未提出上訴理由書,法院不會叫你補,要自己補。不補就裁定駁回上訴。

有錯請指教。
13F
Shrila 大四下 (2021/06/09)

TO 10F  吳安

一審上訴二審 : (上訴期間 屆滿後的 20日)提出 未提出者(應)先命其補正 - 不得因此裁定駁回

  二審上訴三審 : 上訴期間(10日內)提出 未提出者(得)命其補正 - 不得因此裁定駁回

                                               ↑刑事訴訟法有修法了,應更改成20日


刑事訴訟法
第二章  第二審 第 361 條 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
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第三章  第三審 第 382 條上訴書狀應敘述上訴之理由;其未敘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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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1/07/06)
(A)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O)
(B)須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始得提起(O)
(C)上訴人至遲應於提起上訴後 20 日內提出上訴理由(O)
(D)如上訴人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上訴理由,法院應先命補正而未據補正後,始得以裁定駁回其上訴(X;毋庸命其補正,由原第二審法院以裁定駁回之。法院對律師較嚴苛)
民事訴訟法 第 466-1 條 (訴訟代理人之委任)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上訴人之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上訴人為法人、中央或地方機關時,其所屬專任人員具有律師資格並經法院認為適當者,亦得為第三審訴訟代理人。
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情形,應於提起上訴或委任時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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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關於民事訴訟之第三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