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輔導法》第 12 條
學校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輔導措施,並協助介入性及處遇性輔導措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輔導教師,並應負責執行介入性輔導措施。
學校及主管機關所置專業輔導人員,負責執行處遇性輔導措施,並協助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專科以上學校之專業輔導人員,並應負責執行介入性輔導措施。
8. 小花與小明在同一所國中任教,小花為數學科教師、 小明為輔導教師。根據《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