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
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
這感覺並非依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吧?
是不是應該優先適用國賠法呢?
很好奇這題的答案。
警械使用條例11條,對於警察並非以故意或過失為要求,因此為無過失責任
202.某縣警局警員巡邏時配槍不慎掉落,不料走火擊中路人,送醫不治死亡,依警 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