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A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下稱 A 公司)於 8 月 20 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其在 7 月下旬即已在公開資訊觀 測站對本次股東臨時會進行公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股東甲自行書寫委託書委託乙出席股東會,惟由於未用 A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所以乙不得代理出 席本次股東會
(B)股東丙主動用 A 公司印發的委託書委託好友丁出席股東會,但因丁不具股東身分,所以不得為丙 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C)A 公司對持有記名股票 800 股的戊雖未寄發本次開會通知,但戊不得以此主張 A 公司召集程序違法
(D)A 公司應編製年報,於本次股東會分送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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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2), B(45), C(360), D(80), E(0) #2049481

詳解 (共 4 筆)

#4807402

A 錯誤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2條第二項
公發公司以使用公司印製之委託書為限

同規則第22條第一項
使用委託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一、其委託書用紙非為公司印發。

故未使用公發公司印製之委託書用紙,效果為仍計入出席數,但不計入表決權數。

B 錯誤
公司法第177條第一項前段、經濟部72經商字第11957號函釋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代理人資格並不限於公司股東。

補充:即便公司章程規定需為公司股東,亦顯有不合。


C正確

證交法26條之2

D錯誤
證交法36條第四項
公發公司應編制年報,於股東常會分發於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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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5627
A錯誤 非公發公司依公司法177得不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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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0796
(A) 股東甲自行書寫委託書委託乙出席股東會,惟由於未用 A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所以乙不得代理出席本次股東會
依照委託書規則第22條規定,未使用公司印發委託書效果為不計算表決權,但仍計入出席數,也可以代理出席(避免股東會流會,所以計入出席數,但不給你投票)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使用委託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一、其委託書用紙非為公司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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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股東丙主動用 A 公司印發的委託書委託好友丁出席股東會,但因丁不具股東身分,所以不得為丙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依照委託書使用規則3條2項,股東"主動"委託屬於非屬徵求,故不需具備股東身分。(13條僅有受託人數上限)
如係丁以主動向丙取得委託權限,則屬於徵求,應具備股東身分。(委託書規則5條1項參照)

本規則所稱徵求,指以公告、廣告、牌示、廣播、電傳視訊、信函、電話、發表會、說明會、拜訪、詢問等方式取得委託書藉以出席股東會之行為。
本規則所稱非屬徵求,指非以前項之方式而係受股東之主動委託取得委託書,代理出席股東會之行為
委託書之徵求與非屬徵求,非依本規則規定,不得為之。
委託書徵求人,除第六條規定外,應為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五萬股以上之股東
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除有第十四條情形外,所受委託之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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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A 公司對持有記名股票 800 股的戊雖未寄發本次開會通知,但戊不得以此主張 A 公司召集程序違法
證券交易法26-2法條,不解釋。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 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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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A 公司應編製年報,於本次股東會分送股東
本次為股東臨時會,不需編製年報(證交法36條4項前段規定參照)

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除情形特殊,經主管機關另予規定者外,應依下列規定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第一項之公司,應編製年報,於股東常會分送股東;其應記載事項、編製原則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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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6864
A  可以代理 計入出席數 不計入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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