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處或義務人不服法院關於拘提、管收之裁定者,得於十日內提起抗告;其程序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抗告程序之規定。
208.行政執行處或義務人不服法院關於拘提管收之裁定,得提起抗告,其程 序準用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