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採購契約要項:
1.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和議,做成書面簽名或蓋章,無效。
2.廠商履約涉及智慧財產權者,機關應視需要取得部分或全部權利
3.機關對於廠商因履約所致之人體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4.機關就廠商向保險人索賠所費時間不得延長履約期限
採購契約要項
(1)二十四點
(2)五十六點
(3)六十點
(4)六十三點
21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契約變更以機關公文通知即為有效。 (B)廠商履約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