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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下列何種情形,勞工必須在知悉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主張,始能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A)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B)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C)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D)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答案:D
難度: 困難
3F
GRACE 大三下 (2015/01/09)

名  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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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認真為自己拼一拼 高二下 (2016/11/26)

請問那裏錯?(A)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5F
陳建誌 大一上 (2016/12/18)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

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只有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才需要三十天內為之。其餘的沒有規定要三十天

21 下列何種情形,勞工必須在知悉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主張,始能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