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法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600080051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27 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行政院院臺教字第 1060022216 號 發布除第 4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定自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外,其餘條文,定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八日教育部臺教師(二)字第 1060193270B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9 條;並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施行
已修法師資培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5 月 20 日(A)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三四類課程(B) 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C) 教育專業課程由各校訂定後逕予實施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第 7 條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A)前項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B)第二項教育專業課程,包括跨師資類科共同課程及各師資類科課程,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C)(D) 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不得酌予減少...
已修法師資培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5 月 20 日(A)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三四類課程(B) 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C) 教育專業課程由各校訂定後逕予實施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第 7 條師資培育包括師資職前教育及教師資格檢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普通課程、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A)前項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B)第二項教育專業課程,包括跨師資類科共同課程及各師資類科課程,經師資培育審議委員會審議,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C)(D) 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不得酌予減少第 8 條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含其本學系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並另加教育實習課程半年。成績優異者,得依大學法之規定提前畢業。但半年之教育實習課程不得減少。現行法規師資培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12 月 11 日(A)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專門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教育實習課程普通課程三類課程第 3 條 第三款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本法所接受之各項有關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1 月 18 日(B) 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自行規劃,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備查(C) 教育專業課程由各校訂定後逕予實施第 2 條本法第三條第三款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自行規劃,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類題34.依據「師資培育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師資培育課程中之專門課程,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擬定(B) 師資培育由師範院校專責辦理(C) 教育實習課程為一年(D) 師資培育以公費為主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2年 - 10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857答案:A難度:非常簡單
21 依師資培育法之規定,以下有關課程之敘述何者正確? (A)師資職前教育課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