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當然無效,其子女原則上為非婚生子女。
但依第1065條1項後段,非婚生子女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復依同條第1項前段,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因此B為正確。
21 關於婚姻之無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非當然無效,須以訴主張,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