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下列何項非屬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處理之 緊急救護事項?
(A)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
(B)指揮民間救護公司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C)受理緊急醫療救護申請
(D)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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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5), B(3907), C(253), D(405), E(0) #3255392

詳解 (共 5 筆)

#6134664
(B) 指揮民間救護公司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指揮救護隊或消防分隊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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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由救護人員二十四小時執勤,處理下列緊急救護事項:
一、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A)
二、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傷病諮詢。
三、受理緊急醫療救護申請。(C)
四、指揮救護隊或消防分隊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五、聯絡醫療機構接受緊急傷病患。
六、聯絡救護運輸工具之設置機關(構)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七、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D) 
八、遇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救護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並通知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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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0576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2 條直轄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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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2065
條文內容的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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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5337

第十二條,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處理之緊急救護事項如下:

  • (A) 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 
  • 提供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傷病諮詢 
  • (C) 受理緊急醫療救護申請 
  • 指揮救護隊或消防分隊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 聯絡醫療機構接受緊急傷病患 
  • 聯絡救護運輸工具之設置機關(構)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 (D) 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 遇緊急傷病、大量傷病患或野外地區救護時,派遣當地救護運輸工具設置機關(構)之救護車及救護人員出勤,並通知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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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指揮民間救護公司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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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936
消防法規 第13版 p.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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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445631
未解鎖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2 條 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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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86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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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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