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包括消防法、災害防救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120490
年份:113年
科目:一般警察/消防警察◆四等◆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21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下列何項非屬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應處理之
緊急救護事項?
(A)建立緊急醫療救護資訊
(B)指揮民間救護公司執行緊急傷病患送達醫療機構前之緊急救護
(C)受理緊急醫療救護申請
(D)協調有關機關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2 條直轄市、縣...
未解鎖
條文內容的1、3、7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2 條 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