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2條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國家賠償法3條
21.下列何種情形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A)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