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就是您的官等(委、薦、簡、特);"★"...
品:就是官等(委、薦、簡、特)
位:就是職位(包含職等、年資與職系)
品位分類制特點:
1.品位分類建立的是以“人”為中心的分類體系,人在事先。
2.類強調公職人員的綜合管理能力,強調的是通才””而非特殊知識。
3.職責劃分簡單。
4.官位和等級職位可以分離。
21.所謂「品位分類制度」,是就公務人員個人所具有的資歷,做為分類的標準與依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