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力:又稱既判力,行政處份一經最後確定及不得予以變更之效力。
依內容可分為(1)形式上確定力:法律上的確定效力,為『不可爭力』
(2)實質上確定力:對同一案件適用一事不再理原則,為『不可變力』
216. 行政處分依法作成,並送達相對人後,即具有下列何項效力?(A)既判力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