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關於兒童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阿摩線上測驗
7F 111-2社工師上岸 高二下 (2022/07/05)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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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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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詹馨儀 高一上 (2023/07/03)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6條 1.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2.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應為成年,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程、科、系、所畢業。 三、修畢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 3.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登記、管理、輔導、監督及檢查等事項,應自行或委託相關專業機構、團體辦理。 4.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對於前項之管理、輔導、監督及檢查等事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5.第一項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之收托人數、登記、輔導、管理、撤銷與廢止登記、收退費規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22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關於兒童居家式托育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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