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民事損害賠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民事損害賠償之範圍以被害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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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上榜-繼續高考!! 高三下 (2015/11/17)
民法第216條(法定損害賠償範圍)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依通常情形,或依已定之計劃設備或其他特別情事,可得預期之利益,視為所失利益。 民法第217條(過失相抵).....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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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2/09)
《民法》第216條第1項:「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為限。」 《民法》第217條第1項:「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參考資料: 1. 《民法》,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