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帳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依據我國商業會計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購入之商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等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成本為取得成本
(B)無形資產以自行發展取得者,應以所發生之研究支出及發展支出作為取得成本
(C)無形資產之經濟效益期限可合理估計者,應按照效益存續期限攤銷
(D)商譽及其他經濟效益期限無法合理估計之無形資產,應定期評估其價值,如有減損,損失應予認列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丁奵奵 幼兒園下 (2013/10/28)
商業會計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03 日修正)第 50 條 購入之商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等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成本為取得成本。前項無形資產以自行發展取得者,僅得以申請登記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其發生之研究支出及發展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看完整詳解
2F
Ling Mei 高一下 (2020/12/12)

商業會計法 103.06.18


50

購入之商譽、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權及其他無形資產,應以實際成本為取得成本

 

前項無形資產自行發展取得者,

登記創作完成時之成本作為取得成本

其後之研究發展支出,應作為當期費用

但中央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107.12.10

21

2.商譽

指自企業合併取得之不可辨認及

未單獨認列未來經濟效益之無形資產。

 

明確經濟效益期限之無形資產

應以合理有系統之方法分期攤銷。

 

商譽及無明確經濟效益期限之無形資產

得以合理有系統之方法分期攤銷或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22 依據我國商業會計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購入之商譽、商標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