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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2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依該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經撤銷或廢止許可時,該槍砲、彈藥原 則上應如何處理?
(A)由法院宣告沒收
(B)由中央主管機關沒入
(C)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
(D)由警察機關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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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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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鏡哥 國三下 (2020/06/0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 5-2 條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其持有之槍砲.....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阿答力 大二上 (2019/02/20)

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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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賴韋成 大二上 (2023/01/27)
第5條之2(槍砲彈藥刀械送交銷毀、留用及經許可持有之原住民適用規定)
﹝1﹞依本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刀械,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銷或廢止其許可;其持有之槍砲、彈藥、刀械,由中央主管機關給價收購。但政府機關(構)購置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或違反本條例之罪者,不予給價收購:
  一、許可原因消滅者。
  二、不需置用或毀損致不堪使用者。
  三、持有人喪失原住民或漁民身分者。
  四、持有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者。
  五、持有人死亡者。
  六、持有人受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七、持有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八、持有槍砲、彈藥、刀械之團體解散者。
  九、其他違反應遵行事項之規定者。
﹝2﹞刀械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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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依該條例許可之槍砲、彈藥,經撤銷或廢止許可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