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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權(英語:subrogation,德語:Surrogation,法語:subrogation)[1]乃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進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依法取代債務人的地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例如A君欠B君五萬元,C君欠A君五萬元,A君如無其他財產而又怠於行使其對C君之權利,B君得代位A君而行使其權利,請求C君清償。
代位權乃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進而危害到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依法取代債務人的地位,行使債務人的權利。
22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此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