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公務員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國家應負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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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1/26)
《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參考資料: 1. 《國家賠償法》,民國 108 年 12 月 18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