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改為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
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10條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成年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為完全中學者,其國民教育階段亦同。
22 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之下列何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