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一般行車事故,多久應向交通部報告? (A) 立即..-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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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茉·貝莉雅·戴比路克(已 大三下 (2017/05/17)
這題考選是改A、D都給分只是去查了一下按照鐵路法是按月彙報按照鐵路行車規則第122-4條是鐵路機構有一般行車事故、前條第一.....看完整詳解 |
15F 臺鐵已上岸 大二下 (2021/05/20)
billyyang3025 假設是國營鐵路發生重大行車事故該怎麼處理 依鐵路法第44條之1,有關國營鐵路之監督,準用第三十四條之一(檢定駕駛)、第三十六條(設備不適當改正)、第三十七條(辦理聯運)、第四十條(事故報告)、第四十一條(派員視察)規定。 國營:鐵路法第44條之1→鐵路法第40條、鐵路行車規則第63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鐵路法第40條、鐵路行車規則第63條 重大事故:立即通報(鐵路法第40條),三十分鐘以內通報(鐵路行車規則第63條)。 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按月彙報鐵路法第40條,三十分鐘以內通報鐵路行車規則第63條。 |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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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品閑 高三下 (2023/04/12)
2023法條已更新
鐵路法 第 40 條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遇有重大行車事故或嚴重遲延,應立即通報交通部鐵道局並隨時將經過情形報請查核;其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亦應按月彙報。
鐵路行車規則 第 63 條 鐵路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發生者,應依下列規定報告交通部鐵道局: 一、鐵路機構於獲知事故訊息三十分鐘內以電話、簡訊或行動通訊軟體通報。 二、鐵路機構於獲知事故訊息一小時內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 三、後續通報:每隔四小時通報並儘速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至恢復正常運轉止;但交通部鐵道局另有指示時,依其指示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