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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某甲與乙小姐結婚,育有子丙與丁。丙與戊小姐結婚,但丙英年早逝,遺下子女A、B。丁與己先生結婚,膝下僅有女 C。後甲死亡,遺產共計 1200 萬元整,請問下列何者為真?
(A)乙小姐應可分配 1000 萬元之遺產
(B)丁小姐應可分得 300 萬元遺產
(C) A 分得 200 萬元之遺產
(D) C 分得 200 萬元之遺產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in 高二下 (2015/05/11)
乙、丁有繼承權,A跟B代位繼乙400、.....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芋頭 高三下 (2017/10/29)

 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直系血親卑親屬。 
所以其他順位繼承人、配偶均不得為被代位繼承人。

22 某甲與乙小姐結婚,育有子丙與丁。丙與戊小姐結婚,但丙英年早逝,遺下子女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