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62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刑法》,民國 109 年 01 月 15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22 犯罪人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其法律效果如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