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下列關於經紀業之敘述,何者正確?(A)主管機關..-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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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Lin 國二上 (2014/10/27)
第 27 條(A) 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經紀業不得拒絕。 第 7 條(B) 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並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未開始營業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前項經紀業得視業務性質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分別組織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或其全國聯合會。第一項經紀業於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經紀業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者,得就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前項應繳之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紀業除依第三項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外,並得向第二項全國聯合會申請增加金額繳存或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第二.....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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