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民法第154 條第2 項規定「標定賣價,陳列之貨物,視為要約。」此處之「視為」即係為:
(A)推定
(B)擬制
(C)臆測
(D)判決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王惠姍 高二下 (2012/06/21)
「視為」=擬.....看完整詳解
8F
Eric Pao 高一下 (2017/05/25)

如果您在路上看到您的朋友手裡牽著一★★★...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9F
阿虎 國一上 (2021/04/26)

共同點:法律適用前提中確認事實的輔助方法


推定:可以舉反證。

依據經驗法則的暫時假設。有可以舉到反證就可以馬上推翻此一假設,

如民法1063條第1項的假設與第2項反證


擬制:不能舉反證。

依據法律政策,而為的法律效果的擬定。

以法律有規定者為限

只有立法權可以擬制,法官無權擬制

如看到法條中有"視為"、"視同"、"以...論"即是擬制

如:民法第7條中的"視為"、行政罰法第6條中的"以...論"


部分資料來源:陳治宇 法學大意

10F
丸子 大四下 (2022/06/24)
要約Antrag/Angebot申込み

邀請對方締結契約,有法律上拘束力,提出後若對方承諾則必須依照要約提出的條件履行契約。

22.民法第154 條第2 項規定「標定賣價,陳列之貨物,視為要約。」此處之「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