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皮特斯(R.S.Peters)提出教育的三大規準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和哪..-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張瑜倢 高二下 (2014/01/14)
觀念分析學派英國教育哲學家 R. S. Peters 在他《倫理學與教育》一書中認為教育之規準簡言之有三,為合價值性、合認知性、合自願性,是一種真善美的規準,分析如下:一、合價值性(Worthwhileness):教育一種價值傳遞與創造的活動,教育必須符合一切正面的價值活動才有意義,不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教育活動內涵不管如何複雜分化,都應該是有價值的活動,就常識觀點而言,是有意義的、合理的、適切的、可欲的;就價值論觀點而言,是內在的、非工具性的及普通性的價值。例:教導學生「偷竊能夠滿足個人慾望,所以偷竊是必要的行為」、「教學生吞鴨蛋比賽」上述教導內容較可能違反合價值性規準;「教育的出發點必須是善良的,是助人向上、向善的歷... 查看完整內容 |
4F
|
6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