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於檢附所填申報書及相關 證明文件,經由銀行業向本行申請核准後,始得辦理新臺幣 結匯:
一、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五千萬美元之 必要性匯款;團體、個人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超過五 百萬美元之必要性匯款。
2-210我國目前外匯自由化下之管理機制,涉及新臺幣兌換之外幣資金進出方面A.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