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依據教育基本法的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其成員不包括..-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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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uneu Chen 大二上 (2011/06/15)
第10條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負責主管教育事務之審議、諮詢、協調及評鑑等事宜。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 (市) .....看完整詳解 |
2F Chichan Shi 高三下 (2012/06/20)
大學法第33條: 大學為增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員總額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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