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應於依公司法得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之日起三十日內對認股人或應募人憑前條之繳納憑證交付股票或公司債券並應於交付前公告之
33. 發行人應於依公司法得發行股票或公司債券之日起幾日內,對認股人或應募人憑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