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下列何者非用益物權? (A)不動產役權 (B)地上權 (C)農育..-阿摩線上測驗
11F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5/15)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用益物權,基於一定的目的對他人的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的限制物權。這是與擔保物權相對的概念。 現代人的生活都與土地的直接或間接利用有著密切的關係。首先,需要在土地上建立住宅或者工廠。或者,要在土地上種植農作物,放牧牛馬,或者,為了取得建築用的材料,需要種植樹林等。民法所規定的用益物權,就是指可以利用具有上述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相對)的土地的一種權利。雖然人們可以對自己所擁有的土地進行使用和收益,但是對於沒有擁有土地的人,就必須要租借這些土地。所謂用益物權,就是不擁有土地的人向他人租借土地進行收益使用的一種權利。除用益物權外,還可以與土地所有者簽訂契約,取得他人土地的用益權。因此,用益物權與租賃權共同組成了非土地所有者使用他人土地的制度。用益物權包括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等。 |
12F jennifer91016 (2018/11/09)
相關題目: 25 下列各組物權同歸一人所有時,何者可發生物權之混同? 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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