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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至少需經過幾年,占有人才能取得其所有權?
(A)三年
(B)五年
(C)十年
(D)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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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an-Ping Yang 國三上 (2013/10/15)
依據民法第768-770條 取得時效 所有權取得 和平、公然、繼續占.....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mu456258 小二上 (2014/03/17)
公然,和平,繼續,
占有動產且善意無過失-5年

和平,繼續,占有不動產
且善意無過失-10年

和平,繼續,占有不動產20年
才可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個人記法
不要理我
5F
國三下 (2019/01/01)

以所有之意思,五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取得其所有權(民法第768條之1參照)

6F
我還有明天 高二上 (2019/09/23)


民法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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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以所有之意思,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之動產,其占有之始為善意並無過失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