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委員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政務官職位之一,於《中華民國憲法》舊稱「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主要負責跨部會協調、橫向聯繫,以及特定議題、任務的推動,官階與各部會首長同級,同時為行政院會議的當然成員,惟一般沒有所屬的部會。其功能相當於其它國家之「不管部部長」或「無任所大臣」。依現行《行政院組織法》第五條規範,政務委員定額7人至9人。
23 依憲法本文規定,下列何種人員,應經過考選銓定之? (A)大學生資格(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