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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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配偶之一方在臺灣地區,一方在大陸地區,而於何時以前重婚 或與非配偶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者,免予追訴、處罰;其相婚或與同居者,亦同?
(A)民國 76 年 7 月 15 日
(B)民國 76 年 11 月 1 日
(C)民國 80 年 4 月 1 日
(D)民國 81 年 7 月 31 日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KlugTina 高一下 (2017/07/20)
在光棍節的日子,.....看完整詳解
1F
cutepatience 高一下 (2014/11/14)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76 條 配偶之一方在臺灣地區,一方在大陸地區,而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 以前重為婚姻或與非配偶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者,免予追訴、處罰; 其相婚或與同居者,亦同。

3F
韌性淡定勇氣 高三下 (2018/09/17)

光棍節11月1號XD

Thanks  KlugTina 

2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配偶之一方在臺灣地區,一方在大陸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