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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3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且有期徒刑之執行已逾二分之一,監獄得為受刑人報請下列那一種處分?  
(A)緩刑  
(B)緩起訴  
(C)假釋  
(D)易服社會勞動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許武忠 賣點鑽石回饋阿摩 高二下 (2016/03/11)
關很久,都過了一半刑期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yuan 大三下 (2021/07/28)
第 77 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
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
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
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編 註: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民國 110 年 2 月 5 日釋字第 801 號解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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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且有期徒刑之執行已逾二分之一,監獄得為受刑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