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某日深夜,慣竊老王潛入陳董事長的豪宅企圖行竊,被陳董的鄰居阿強發現,阿強立即報警,並上前欲抓住老王,雙方發生扭打,警方隨後趕來將老王逮捕。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老王的行為符合現行犯的要件,因此阿強可以逮捕他
(B)因正值深夜,老王有權拒絕接受警方的訊問
(C)老王除有權請律師與聯絡家人外,還可行使緘默權
(D)警方應取得老王的「自白」,因自白可做為判決的唯一證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7), B(206), C(87), D(3539), E(0) #2797149

詳解 (共 4 筆)

#5607984

類題
7.基於基本人權的保障,下列那項規定符合法治國家對於被告人權保障的要求?
(A) 被告的羈押權,須由檢察官裁決核可
(B) 偵查及審判過程均不得公開
(C) 被告可行使緘默權
(D) 警察認為有搜索必要者,可書面聲請檢察官核發搜索票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1年 - 101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831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24.若依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各項權利之敘述,何者主要是針對被告權利之保障的規定?
(A) 可要求犯罪被害補償金
(B) 可拒絕夜間進行訊問
(C) 可拒絕出庭應訊
(D) 可拒絕與被告對質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公民#13893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2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被告權益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被告的自白,可以作為判決有罪的唯一證據
(B) 為了顧及被告的名譽,法院開庭應該以不公開為原則
(C) 當證據不夠明確時,法官應朝向對被告有利的方向審判
(D) 為避免檢察官以刑求方式取得被告自白,偵查以公開為原則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5年 - 105 鐵路特種考試_佐級_ 事務管理、土木工程、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電力工程、電子工程、養路工程:公民#52604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

22.我國憲法第 8 條保障人身自由,規定司法或警察機關逮捕人民需經過法定程序。下列針對此程序的相關敘述,何者最正確?
(A) 即便是對現行犯,檢警也須具備令狀才能逮捕
(B) 逮捕行為須由檢察官向法官聲請許可才能實施
(C) 逮捕後,雖尚未起訴,嫌犯亦可以選任辯護人
(D) 逮捕後,至遲於 48 小時內須將嫌犯移送法院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6年 - 106 司法、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各組別:公民#64239


答案:C
難度:簡單

22.桂花巷餐廳爆發殺人命案,檢方懷疑店長夥同兩名友人,欲勒索顧客黃先生,但卻演變成殺人棄屍案。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偵訊時三人可保持緘默,並禁止檢方隔夜偵訊、錄影以維護正當程序
(B) 檢方基於偵查公開原則,須定時向社會大眾報告案情發展
(C) 殺人罪屬於重罪,檢察官為避免店長有逃亡串供之虞,可逕行裁定羈押
(D) 偵查期間,警察可持法官開立之搜索票進入嫌疑犯住家搜索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7年 - 107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67402


答案:D
難度:適中

13.阿國與鄰居阿德感情不睦,雙方時常爭吵,某日雙方爭執時阿國失足跌倒,阿國不慎將阿德家的蟠龍花瓶打破,阿德一怒之下也毀損阿國的名車洩憤。針對上述情境,依相關法律判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阿德可以主張阿國為毀損罪現行犯,立即將其逮捕
(B) 阿國可以主張阿德為毀損罪現行犯,立即將其逮捕
(C) 因阿國先打破阿德的蟠龍花瓶在先,阿德可主張正當防衛
(D) 兩人都只須負起相互的民事賠償責任即可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81166


答案:B
難度:適中

34.阿勇於深夜侵入阿智的住宅,被阿智的鄰居阿文發現,並扭送警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阿文並非屋主,因此無權逮捕阿勇
(B) 面對警察的訊問,阿勇有權拒絕回答
(C) 警方須待法院開庭後,才能向阿勇告知所涉罪名
(D) 因阿勇為現行犯,因此無權拒絕夜間訊問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 111年 - 111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公民#110356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

30
0
#5189973

(A)老王的行為符合現行犯的要件,因此阿強可以逮捕他--(O)

刑訴第88條: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B)因正值深夜,老王有權拒絕接受警方的訊問--(O)

刑訴第100-3條: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不得於夜間行之

(C)老王除有權請律師與聯絡家人外,還可行使緘默權--(O)

刑訴第95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D)警方應取得老王的「自白」,因自白做為判決的唯一證據--(X)

刑訴第156條第2項::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18
0
#5187214
(A)現行犯任何人皆可逮捕(B)可拒絕深...
(共 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5831309

(0170728 制定)

刑事訴訟法

第 280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及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雖經自白,仍應調查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0231129 制定)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270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雖經自白,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0560113 全文修正)

刑事訴訟法

第 156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0920114 修正)

刑事訴訟法

第 156 條

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疲勞訊問、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

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

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

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

 

理由

一、於原條文第一項增訂疲勞訊問」等文字,以與第九十八條之規定相呼應

二、除被告之自白外,共犯之自白,亦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爰於原條文第二項增訂或共犯」等文字,以資規範

三、按英美法例一般認為自白是否出於任意性,為先決之事實問題,法官應先予調查並決定之大陸法系國家則認為自白之證據能力,本屬程序之事實,對此程序之事實,法院得依職權自由裁量而為審理調查之我國實務見解亦認為被告主張自白非出於任意時,法院應依職權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參照 最高法院二十三年上字第八六八號判例),而自白是否出於任意,係自白是否具有證據能力之要件,如有疑義,自宜先予查明,以免造成法官因具瑕疵之自白而產生不利於被告心證之結果。從而,於修正條文第三項前段增訂被告陳述其自白係出於不正之方法者,應先於其他事證而為調查」之規定,把實務向來之見解,予以明文化,以保障被告人權

四、有關非任意性自白爭執之舉證責任歸屬問題,除傳統之大陸法例,因其刑事訴訟制度以澈底之職權進行主義為原則,認為自白之證據能力,為法院依職權自由裁量而為審查之程序事項,不生舉證責任之問題外,於英美法例日本法例則認檢察官應就自白之證據能力,負舉證責任,只於舉證之時點究為起訴時或被告爭執自白任意性時,存有不同意見而已。我國刑事訴訟法本以職權主義為原則,有關被告自白之證據能力,檢察官不負舉證之責,惟如被告主張其自白並非出於任意,始由法院依職權加以調查然實務運作之結果,反使被告必須證明其自白非出於任意,否則被告之自白即不容被推翻。事實上,被告欲證明其自白非出於任意,十分困難。因此,有關自白非任意性之爭執,每每成為民怨之所在,本法於五十六年修正時,已酌採當事人進行主義之精神,此次修正則以當事人進行主義為原則,以往因採職權主義而否定檢察官舉證責任之理由,已隨之發生動搖,是站在人權保障及以當事人進行主義為原則之立場,爰於修正條文條第三項後段增訂該自白如係經檢察官提出者,法院應命檢察官就自白之出於自由意志,指出證明之方法。」以明檢察官應就自白任意性之爭執負舉證責任,俾配合時代趨勢及國情需要。至於所稱指出證明方法,例如檢察官得提出訊問被告之錄音帶或錄影帶或其他人證,以證明被告之自白係出於自由意志,附此敘明。

五、原條文第三項不修正,惟配合修正條文第三項之增訂,移列為第四項。

6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571424
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 156 條(自白之證據能...
(共 33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