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3 法院之判決,如忽視假執行之聲請,應如何救濟?
(A)法院得依職權為更正裁定
(B)法院得依職權為補充判決
(C)法院得依職權停止訴訟程序
(D)該判決視為無效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101 年 - 101 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各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重複2)#8862
答案:
B
難度:
非常簡單
0.826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3/12)
第 394 條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而未為宣告,或忽視假執行或免為假執行之聲請 者,準用第二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第 233 條訴訟標的之一部或訴訟費用,裁判有脫漏者,法院應依聲請或依職權以判 決補充之。 當事人就脫漏部分聲明不服者.....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3 法院之判決,如忽視假執行之聲請,應如何救濟? (A)法院得依職權為更正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