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共犯的限制從屬性原則,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共犯的成立,是以存在..-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5F mark liang 國二上 (2014/12/27)
共犯的成立,是以存在一個故意且違法的正犯主行為作為前提要件 甲殺丙,乙準備槍,甲開槍(故意且違法)-甲是正犯,乙是幫助犯(共犯) 甲殺丙,乙準備祭壇,甲念咒(故意但不違法)-不犯罪 共犯的成立,是以存在一個具有罪責的正犯主行為作為前提要件 甲20歲(有罪責正犯),甲殺丙,乙準備槍,甲開槍-甲是正犯,乙是幫助犯(共犯) 甲未滿14(無罪責正犯),甲殺丙,乙準備槍,甲開槍-甲不犯罪,乙是幫助犯(共犯)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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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shetsuco58 國三下 (2021/08/24)
刑法第18條第1項,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在講的就是責任能力。如果就說1個未滿14歲無責任能力的人犯罪,該14歲之行為人因為不具備責任能力,所以不會成立犯罪。此時如果教唆者之從屬性必須具備罪責,會因此而無罪,所以已經構成違法要件了而不需要具備罪責,是為了填補此一問題之漏洞,這就是所謂的限制從屬性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