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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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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關於拋棄繼承之方式及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未通知 者,不生拋棄效力
(B)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乃 訓示規定,非效力規定
(C)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乃訓示規 定,非效力規定
(D)拋棄繼承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 未通知者,不生拋棄效力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
104 年 - 10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財稅行政:民法#20814
答案:
B
難度:
適中
0.582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公務員
幼兒園下 (2015/11/09)
一個完整的法律條文,應該有所謂的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例如民法184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條文的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是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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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小愛
大一下 (2015/06/17)
1174
檢舉
2F
POCHITA
高一上 (2015/07/07)
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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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關於拋棄繼承之方式及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拋棄繼承應於繼承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