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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 關於支付命令,下列何者正確?
(A)為求慎重,法院應訊問債務人後再為裁定
(B)支付命令之送達,得為寄存送達及公示送達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不得撤回其異議
(D)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該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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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君 國三下 (2011/04/13)
A在512條,法院不用訊問債務人 B在509條,支付命令不能公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Michael Chu 大三下 (2012/07/09)

(D)§515

 

民訴§515(支付命令之送達)


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前項情形,法院誤發確定證明書者,自確定證明書所載確定日期起五年內,經撤銷確定證明書時,法院應通知債權人。如債權人於通知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起訴,視為自支付命令聲請時,已經起訴;其於通知送達前起訴者,亦同。


前項情形,督促程序費用,應作為訴訟費用或調解程序費用之一部。

7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1/11)
(A)為求慎重,法院應訊問債務人後再為裁定(X;不須訊問可逕行裁定)
(B)支付命令之送達,得為寄存送達及公示送達(X;不得公示送達)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不得撤回其異議(X;得撤回)
(D)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該支付命令失其效力(O)

民事訴訟法 第 512 條 (法院之裁定)
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民事訴訟法 第 509 條 (聲請支付命令之限制)
督促程序,如聲請人應為對待給付尚未履行,或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

民事訴訟法 第 516 條 (提出異議之程式)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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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6)

CH 8 支付命令(督促程序)


支付命令? 
(D)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該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第515條(支付命令之送達)


﹝1﹞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支付命令,那裡錯誤? 

A)為求慎重,法院應訊問債務人後再為裁定 No need 
(B)支付命令之送達,得為寄存送達公示送達不能公示送達

第509條(聲請支付命令之限制)


﹝1﹞-----支付命令之送達應於外國為之,或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

 不能公示送達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後,不得撤回其異議 

第516條(提出異議之程式)


﹝2﹞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


但應負擔調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不能公示送達



23 關於支付命令,下列何者正確? (A)為求慎重,法院應訊問債務人後再為裁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