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行政訴訟法上暫時權利保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為保全公法上..-阿摩線上測驗
![]() | 檢舉 | ||
![]() | 薇 大四下 (2024/06/17): (A)行政訴訟法第293條第1項
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
(B)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1項
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C)行政訴訟法第299條
得依第一百十六條請求停止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者,不得聲請為前條之假處分。
(D)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2項
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 檢舉 | |
![]() | whappy501 博一下 (2024/06/21): A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執行,得聲請假扣押處分 B一旦提起行政訴訟後,無法停止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 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 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停止。
C 針對得聲請停止執行之處分或決定,即不得聲請假處分
D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不得依職權裁定停止執行,一律必須待當事人之聲請 行政訴訟法 第116條第二項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 檢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