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關於刑法第131條之公務員圖利罪,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本罪為純正身分犯,行為主體需具公務員身分
(B)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他人,不成立本罪
(C)圖利對象僅限於自己或其他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D)圖利行為與他人獲得利益間,需具備因果關係,始能成罪
(E)本罪所得利益必須是不法利益,始能成罪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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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本章是被貪污治罪條例所取代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