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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司法院大法官針對人民聲請解釋憲法所為之法律違憲宣告解釋,其效力如何?
(A)聲請人得據以聲請再審
(B)司法的本質即在於「具體個案」的爭議解決,對於相類似之其他個案無法提供救濟
(C)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解釋,有拘束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因此法院應該自動撤銷原確定判決,無待人民之聲請再審
(D)司法院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原判決即失其效力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eser 大二上 (2011/12/06)
(D)原判決還是存在, 不會因為司法院大法官宣告法律.....看完整詳解
3F
LDA(真的有出考試涼缺) 大二上 (2015/11/09)
一般人民要聲請解釋憲法之前提:
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 遭受不法侵害, 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經司法院大法官針對人民聲請解釋憲法所為之法律違憲宣告解釋,聲請人得據此再審事由,30日內向原判決之法院聲請再審。
4F
Yu-Chia Chang 高一下 (2016/11/11)

請問其他選項怎麼改??

5F
1000060378495 國三上 (2022/04/19)
憲法訴訟法第62條
I 憲法法庭認人民之聲請有理由者,應於判決主文宣告該確定終局裁判違憲,並廢棄之,發回管轄法院;如認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違憲,並為法規範違憲之宣告。

II 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規定,於前項判決準用之。

23.司法院大法官針對人民聲請解釋憲法所為之法律違憲宣告解釋,其效力如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