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政黨及總統選舉候選人得接受何種競選經費之捐贈? (A)大陸地區人民..-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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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112初等上榜 繼續努力 高三下 (2020/12/06)
法規名稱: 政治獻金法 第 35 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八十三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及人民團體法第五十一條、第六十二條規定,自本法施行日起不再適用 |
4F A 大四下 (2022/02/02)
第7條(捐贈政治獻金之限制)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