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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3.甲教唆乙去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應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
(A)甲、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
(B)甲、乙各自成立傷害致死罪
(C)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D)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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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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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bey Yung 國三下 (2011/05/21)
教唆犯 教唆他人使之實行犯罪行為者為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0F
《照著做,成功擠進國考窄門 國三下 (2015/05/01)
請問A: 幫派首領只參予犯意聯絡,也成立共同正犯
跟這題不一樣嗎? 不能將甲視為背後首腦?
11F
溫渝合 國一上 (2015/06/09)
這題已說是"教唆":被教唆之人 原本沒有犯意
所以也沒也犯意聯絡 (他不是基於自己想犯罪所以合謀去犯行的)

傷害致死為加重結果 所以要看甲是否得"預見"
照理來說 傷害行為本就有致死之風險 非不能預見
但本題甲特別強調不要鬧出人命 
所以他對於致死結果 不能預見也不願意其發生
所以不負加重責任 只論以教唆之傷害罪


12F
S aD 幼兒園下 (2022/12/04)

甲教唆乙去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應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99地四

(A) 甲、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

(B) 甲、乙各自成立傷害致死罪

(C) 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D) 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

C

(1)甲教唆乙去傷害丙→甲成立教唆傷害罪

(2)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23.甲教唆乙去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