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教唆乙去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應如何評價甲、乙的行為?99地四
(A) 甲、乙成立傷害致死罪之共同正犯
(B) 甲、乙各自成立傷害致死罪
(C) 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D) 甲成立教唆傷害罪、乙成立過失致人於死罪
C
(1)甲教唆乙去傷害丙→甲成立教唆傷害罪
(2)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死→乙成立傷害致死罪
23.甲教唆乙去傷害丙,並再三叮嚀乙千萬不要鬧出人命。乙聽之,卻出手過重將丙給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