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第143條之1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11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