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網站-置頂欄顏色票選問卷】只要填寫就能獲得500Y,結束時間 2024/04/25 11:59:59。 前往查看

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甲(男)乙(女)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結婚後,甲乙租屋共同生活,積欠丙(房東)之水電瓦斯及房租費用約五萬元,針對該五萬元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
(A)該費用非屬家庭生活費用
(B)甲乙得約定該費用之分擔
(C)該債務由甲乙負連帶責任
(D)該費用屬家庭生活費用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dolphinbless 國三下 (2013/12/02)
第 1003-1 條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B),由夫妻各依其經濟.....看完整詳解

24甲(男)乙(女)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八日結婚後,甲乙租屋共同生活,積欠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