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下列何者於物之天然孳息分離後,無法取得該孳息之動產所有權?
(A)已受買賣標的物交付,但尚未取得標的物所有權之買受人,對於標的物所生之孳息
(B)善意占有人對於占有物所生之孳息
(C)動產質權人對於質物所生之孳息
(D)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特有財產所生之孳息代號:3201 頁次:12-4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鄭琬薰 小六下 (2015/04/26)
選項C,雖依民法第 889 條,質權人得收取質物所生之孳息,惟該規定 係指該所生孳息同為動產質權之擔保標的物,為動產質權效力所及,而 非使 質權人取得所有權,蓋質權人就擔保動產僅占有以供其債權之擔保。
2F
123 小六下 (2021/09/01)

A)373交付後危險利益移轉,買受人取得孳息

B)952善意占有人在推定權利範圍內得使用收益

D)1088II父母得為未成年子女利益,對其特有財產使用收益

24 下列何者於物之天然孳息分離後,無法取得該孳息之動產所有權? (A)已受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