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有關消滅時效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
7F
|
8F ben Shaw 大二下 (2021/07/16)
A.人格權受侵害, 通說認為不作為請求權乃係為維護人格利益所必要,故無消滅時效之適用。但人格權受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適用197條 ,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逾十年者同。 B. 第 126 條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 第 127 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